学校德育是指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或阶级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等方面的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与践行,以使其形成一定社会与阶级所需要的品德的教育活动,即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动。
 

       德育目标是通过德育活动在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上所要达到的总体规格要求,亦即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的质量标准。德育目标是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它不仅决定了德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而且制约着德育工作的基本过程。

德育原则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德育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它反映了德育过程的规律性,是对德育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中小学的德育原则主要有:

其一,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并重。又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知行统一的原则。

其二,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 严格要求是指严格按照教育方针和德育任务,对学生进行教育;尊重信任是指在民主平等的基础上关心学生的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信任学生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发展。

其三,统一要求与个性发展相结合。保证所有学生的发展同社会发展的总方向相一致,又要针对学生的个别差异,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

其四,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并举。通过集体来教育个人,又要通过个别教育来加强和影响学生集体。

其五,学校教育和社会影响相统一。既要重视学校教育在青少年品德形成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又要重视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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